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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宏利MRC康樂會超級籃球錦標賽賽制及章程
 1  2019宏利MRC康樂會超級籃球錦標賽賽制及章程

    1. 1.1 球隊必須於比賽時間前20分鐘報到,並於報到紙填上當日比賽球員球衣號

    2. 1.2 若球隊於原定開賽時間後五分鐘仍未有足夠球員(5個)出席,球賽將被取消,該球隊會被判棄權

    3. 1.3 每隊球隊可就準賽程 (只有日子公佈,比賽地點及時間仍未確實) 申請一次更改,但必須於比賽日期前20日通知主辦及協辦單位 ; 確實賽程(日子、地點及時間已公佈) 則不能更改

    4. 1.4 球員必須穿著整齊球衣 (不接受長袖衫褲),若球員球衣沒有號碼該球衣則可當 0號

    5. 1.5 比賽開始後,後補報名之球員需於3天後方可代表球隊出賽,賽事不設刪減已上報的球員。

    6. 1.6 賽和 :於初賽賽和,比賽會完結。若於淘汰賽法定時間賽和,比賽會以黃金罰球來決定勝負。若於金盃冠亞軍賽法定時間賽和,會加時3分鐘以分勝負,最後一分鐘停錶; 若再賽和,以黃金罰球來決定勝負

    7. 1.7 輪換 : 球員需坐在換人席上,直至球證示意才可進行替補,第一至三節最後三十秒不可換人

    8. 1.8 若球隊因任何原因選擇棄權或被賽會判作棄權,會有以下處分:第一次棄權:保證金將被扣除,並給予對隊第二次棄權:取消比賽資格

    9. 1.9 比賽規則會依香港籃球總會最新公佈之球例執行

    10. 1.10 合資格球員於比賽日期必須為宏利之員工或代理人

  1. 2賽制 
    1. 2.1 初賽計分 :

    2. 勝=3分, 負=0分, 和=1分, 棄權= -1分 
      2.2 初賽賽制 :

    3. 在小組賽,Group A、B、C會進行單循環, 小組賽完成後, 每組小組首兩名及總成績第7及第8名晉級上線八強;     

      而其餘球晉級下線碟賽七強

    4. 2.3 排名對賽
      上線八強 – 排名第1位 vs 第8位;第2位 vs 第7位;第3位 vs 第6位;第4位 vs 第5位  

    5. 金盃四強 – 〔第1位 vs 第8位勝方〕vs 〔第4位 vs第5位勝方〕;〔第2位 vs 第7位勝方〕vs 〔第3位 vs第6位勝方〕

    6. 銀盃四強 – 〔第1位 vs 第8位負方〕vs 〔第4位 vs第5位負方〕;〔第2位 vs 第7位負方〕vs 〔第3位 vs第6位負方〕

    7. 碟賽七強 – 碟賽所有賽事以淘汰制進制進行, 排名第9位球隊為種子隊,第10位 vs 第15位;第11位 vs 第14位;第12位 vs 第13位
      2.4 決賽

    8. 金、銀盃及銀碟決盃均以全停錶制進行
  2. 3獎項 

    1. 3.1 賽事設有金盃冠、亞、季及殿軍;銀盃冠、亞軍以及銀碟冠、亞軍。

    2. 3.2 個人獎項方面,設有MVP (以奪得賽事冠軍之球隊及其於整個賽事中累積最高效率之球員獲得)、得分王、三分

                王、籃板王及助攻王合共5個獎項。

      3.3 所有獎項會一併於決賽完畢後之頒獎禮進行

  3. 賽會提供 
    1. 1) 籃球 
      2) 專業裁判 
      3) 電子計時及計分 
      4) 職業水平之統計

  4. 改期 
    1. 5.1 由於康文署已於較早前把原過往三十天前預訂康體設施的安排將縮短至十天,因此,賽會將每次於聯賽網頁「賽事時間表」公佈兩至三週賽程,但有關賽事地點將列為「to be confirmed」及部分賽事時間將列為「晚上7時至晚上11時內」,直至確定租用場地後,賽會將更新及公佈確實賽事地點及時間於聯賽網頁「賽事時間表」

    2. 5.2 倘若比賽場地預訂額滿,賽會將於開賽前7-9天通知有關球隊取消及另行安排賽程


      5.3 若開賽前3小時天文台仍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又或場地不適合作賽,則當日所有賽事取消,賽會將另行安排補賽日期;若開賽前少於3小時天文台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又或場地不適合作賽,賽會將另行安排補賽日期,賽會並不會向已到達場地的球員/球隊作出任何賠償(如交通費)

    3. 5.4若因特殊情況,本會有權通知各球隊改期作賽或另作編排,如在比賽途中發生特殊情況,球賽繼續與否得由當場球証或賽會全權決定

  5. 其他注意事項 
    1. 6.1 各球隊/球員必需於開賽前20分鐘到場向賽會報到及準備作賽

      6.2 球隊必須根據賽程表上賽會所預定球衣顏色作賽。若球隊未能以預定球衣顏色作賽,球隊必須於比賽日期前7天通知賽會,以便賽會通知對賽球隊作出相應安排。若球隊並無根據賽程表上賽會所預定球衣顏色作賽和/或個別球員穿著被賽會視為不合適服裝出賽,賽會有權即場宣判該球隊/球員當場棄權和/或取消該球隊/球員當場比賽資格

    2. 6.3 賽會不設有為球隊/球員/同行親友/其他觀眾購買意外保險或任何種類之保險。因此,各球隊/球員/同行親友/其他觀眾及任何逮屬球隊或隨隊人員在比賽期間意外受傷,賽會一概不需負責


      6.4 若球員或在場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員,隨隊人員、同行親友或觀眾牽涉打架,賽會會立即聯絡警方,由警方跟進及處理打架傷人事件。賽會亦會即時取消涉及打架球員之參賽資格,直至該季度賽事完結為止,並考慮接受或不接受該球員日後參與賽事資格,而不作另行通知。牽涉打架球隊亦需要立即停賽,並經由賽會處分後再作安排。賽會絕不會對打架球隊作出任何賠償(包括發還參賽費),同時亦會保留一切向打架球隊追究權利及追討任何損失或賠償


      6.5 如球隊因參加本公司所舉辦之任何比賽而招致或導致任何人(包括第三者)於金錢、意外受傷或其他物質損失,本公司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

    3. 6.6 影片、相片或任何視像、電子、數碼等設備,僅只供比賽結束後讓參賽球隊作內部教育(訓練)或檢討。未經本公司事前以書面同意,不可將此等內容作出任何或部分的修改、翻版、儲存於檢索系統、傳送、複製、廣播、分發、下載、上傳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作商業或公共用途

    4. 6.7 賽會保留隨時任何校正、修改或修正此賽制及章程的權力,並在適當的時候作出更新,或加入注意事項而不作另行通知。所有參賽之球隊及球員即表示接受本賽會最新賽制及章程的約束



*上述賽制及章程更新於2019年6月19日12: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