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賽:
ChampSports 籃球聯賽Season12賽制(下列賽制擬定共有42隊球隊參賽情況下使用,但最終賽制將視乎最後報名隊數而有所變動)  

1.1常規賽擬定分為7個組別,包括A-ClassB-ClassC-ClassD-ClassE-ClassF-ClassG-Class進行。各Class會以6隊為一組進行比賽,總參賽隊數為42隊,球隊每隊最可參與13場比賽

1.2賽會會因應球隊過往比賽成績及註冊球員總數,以分配參賽球隊進入各個Class作賽。A-Class  C- Class為高水平之組別,如此類推

1.3本聯賽同時設有升降班制度。於常規賽完成後,各組別之首2名球隊將於下一季進入高一級的Class﹔而各組別最後2名球隊將於下季進入低一級的Class 例子: B-Class2名球隊下一季會進入A-Class﹔而B-Class最後2名球隊下一季將跌至C-Class,如此類推

1.4每個Class將會以單循環形式進行常規賽。而常規賽計分方法如下: 勝方得2分,負方得0分,棄權-1(判敗30:0),若比賽雙方均棄權,則同時-1(雙方得失分各減30)

1.5完成常規賽後,球隊將按成績分別進入「終極萃皇盃」、「萃皇盃」、「萃銀盃」及「萃銅盃」爭奪各盃賽之冠、亞、季軍及嬴取各盃賽獎金(盃賽獎金詳情請參閱3.1)。賽會將不會淘汰任何球隊並根據各Class常規賽種子排名並按擬定之季後賽分組機制,將各球隊分配進入各季後賽盃賽。所有球隊共42隊,每個盃賽有10-12隊。

1.6所有季後賽將會以兩場制決定晉級資格(1場並不設有加時及黃金罰球,若兩場後總得分打和則以黃金罰球分出最後勝負)。而所有盃賽四強、季軍戰及冠軍戰同樣會以兩場制決定勝負 (四強、季軍戰及冠軍戰第1場總決賽不設有加時及黃金罰球,若兩場總決賽後總得分打和,四強將會以黃金罰球決定勝負,而季軍戰及冠軍戰先以加時5分鐘決勝負,若加時後仍賽和,則再以黃金罰球分出最後勝負)

1.7 若參賽球隊於任何一場季後賽棄權,該球隊的參賽資格及該隊所有球員的當季統計會被一併取消,並即時判對隊晉級

季後賽分組機制如下﹕ 

-「終極萃皇盃」進入此盃賽球隊包括A-Class4名種子、B-Class3名種子及C-Class3名種子。

-「萃皇盃」進入此盃賽球隊包括A-Class56名種子、B-Class46名種子、C-Class35名種子及D-Class2名種子。

-「萃銀盃」 : 進入此盃賽球隊包括C-Class6名種子、D-Class36名種子、E-Class3名種子、F-Class2名種子及G-Class首名種子。

- 「萃銅盃」進入此盃賽球隊包括E-Class46名種子、F-Class36名種子G-Class26名種子。

詳細季後賽分組晉級圖,請按此參閱

1.7球隊常規賽成績排名計算方法:先按球隊常規賽小組分數為先,若小組分數出現相同情況,會以球隊總得失分決定。若得失分亦相同,賽會會以常規賽球隊總得分決定最終名次

1.8每場比賽分4節舉行,每節為10分鐘。節與節之間(除半場外)休息時間為1分鐘,半場休息時間為3分鐘。除暫停以及第4節最後2分鐘死球外,其他情況均不停錶。第一至第三節最後30秒所有球隊不得作出換人

1.9所有季後賽階段將不接受球隊新增任何球員

1.10比賽規則會依香港籃球總會於2018年公佈之球例執行


2球隊/球員參賽資格及報名限制 (男子比賽)   

2.1球員年齡不設上下限,但凡未滿十八歲之參賽成員,該隊之領隊或隊長須負上監護人之責任

2.2每隊球隊註冊球員上限為17人,每場比賽出場上限為13人。報名後每隊只可以後補最多兩名球員,不設刪減已上報球員。比賽開始後,後補報名之球員需於2天後方可代表球隊出賽
2.3每位球員可同時於不同Class註冊一隊球隊參賽;每位球員可同時於不同季後賽盃賽及相同盃賽註冊一隊球隊或以上參賽,但若球員所屬的球隊於同一盃賽出現對賽情況,該球員必須在比賽開始前5天,書面通知賽會將會代表那一隊球隊出賽,而該球員於往後賽事只能代表所選擇之球隊出賽,即若所選擇之球隊落敗,該球員將不可代表另一隊球隊(勝方)出席往後賽事

2.4不接受現役甲一組球員註冊。「A-CLASS」「B-CLASS」「C-CLASS」「D-CLASS」「E-CLASS」「F-CLASS」「G-CLASS」註冊上限為5分。現役乙組 1 分,現役甲二組 2 分。所有CLASS現役甲二組球員出賽上限為1位,而所有Class現役乙組球員出賽球員則不限。「現役」之準則是指賽會會於20191231日當天18:00,香港籃球總會所公佈之最新甲一組、甲二組及乙組註冊球員名單作準
2.5 賽會接受由甲一組、甲二組及乙組球隊官方提供的證明,該證明必須清楚列明該球員已非現役甲一組、甲二組及乙組球員,賽會接受與否,賽會將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2.6領隊或隊長有責任確保註冊球員名單上的姓名及其他資料與參賽者相符。若賽會發現球隊提供虛假及具誤導性的球員資料,違規球員將被取消整季參賽資格

2.7參賽球隊若派遣未有註冊或被罰停賽球員出賽,均視為違反章程。若即場發現違規球隊,裁判將即時停止執法,賽會亦即時宣佈違規球隊該場球賽棄權,罰款港幣500元,違規球員亦被即時取消整季參賽資格。若首次違規球隊再次違規,將即時取消該隊整季參賽資格,並不會作出任何補償

2.8賽會絕不接納領隊或隊長以「不知情」作為理由或解釋推卸有關責任,並交由本會獨力承擔調查工作。各領隊或隊長有責任確保註冊球員之身份及個人資料如實上報。若領隊或隊長對所屬球員有懷疑應避免註冊出賽,以對賽事承擔應有責任

2.9違規球員之所有統計成績及個人獎項一概被取消並不接納任何理由,以示公正

2.10若參賽球隊於初賽棄權場數多於一場,該球隊的參賽資格及該隊所有球員的當季統計會被一併取消


3獎項

3.1各季後賽盃賽均設有冠、亞及季軍。如ChampSports 籃球聯賽Season12之總參賽隊伍數量達42隊和/或多於42隊,「終極萃皇盃」總冠軍即設有獎金HK$6,000、「萃皇盃」總冠軍設有獎金HK$3,000及「萃銀盃」 總冠軍設有獎金HK$1,600(「終極萃皇盃」總冠軍獎金中,其中HK$3,000供現金提取,餘下HK$3,000用作報名費用回贈以參加ChampSports 籃球聯賽Season13;「萃皇盃」總冠軍獎金中,其中HK$1,500供現金提取,餘下HK$1,500用作報名費用回贈以參加下季;「萃銀盃」總冠軍獎金中,其中HK$800供現金提取,餘下HK$800用作報名費用回贈以參加下季ChampSports 籃球聯賽Season13);而「萃銅盃」則不設任何獎金。

更多有關獎金的詳情及其條款及細則,請按此參閱 


3.2 賽會本季將於常規賽期間新增「遠距離三分挑戰」,賽會會於每一場比賽後選出效率最高的球員挑戰「遠距離三分挑戰」贏取豐富獎金。更多有關「遠距離三分挑戰」的詳情及其條款及細則,請按此參閱 


3.2個人獎項方面,各季後賽組別設有季後賽MVP(以奪得總冠軍之球隊及其於季後賽中累積最高效率之球員獲得,若奪得總冠軍之球隊有兩名或以上球員累積效率相同,則以球員於季後賽總得分計算)。另外,常規賽各Class則設有得分王、三分王、籃板王、助攻王、封阻王及偷截王6個獎項。除季後賽MVP外,其他個人獎項計算方法是由初賽5場賽事中取得最高平均數並符合以下條件之球員獲獎:

1) 總場次出席率不可少於3場初賽

2) 如出現兩名或以上平均數相同之得獎球員,賽會將會計算該球員代表之球隊常規賽成績,若球隊常規賽成績仍是相同,球隊於常規賽得失分最高為最後得獎名單(不適用於MVP獎項)

3.3賽會會於常規賽所有賽事完成後通知常規賽各獎項之頒獎禮日期,而季後賽頒獎禮會於決賽完畢後進行


4保證金

4.1每球季開始前,參賽球隊均需於指定日期前(根據賽會通知)支付報名費及港幣500元保證金,作為球隊對賽事責任之承擔。賽季完畢後,保證金將發還予參賽球隊或留作下季之用

4.2保證金會因下列原因被充公,以作賠償:

1) 涉及打架球隊對賽事賠償

2) 於比賽日期公佈後,如球隊未能於五日前(i.e.如星期六作賽,球隊必須於同一星期一前,即最遲星期日)通知賽會,而球隊於比賽當日無故缺席賽事 (包括不足夠球員作賽)

3) 違規球員出賽

4) 蓄意破壞大會提供之器材或場地

5) 不禮貌對待和/或人身攻擊賽會工作人員

6) 其他被賽會視為違反賽規的行為

7) 更改已編制賽程(詳情請參閱8.4)

4.3球隊於第一次因任何上述原因而被罰充公保證金後,必須向賽會繳付第二次保證金港幣1,000 (如再被罰充公保證金,第三次保證金港幣1,500元,如此類推)。如球隊被罰充公保證金後,而未有於下一個比賽日期前三天向賽會繳付新保證金,賽會將取消該球隊餘下所有賽事,並取消其參賽資格


5停賽及取消比賽資格細則

5.1賽會絕不容忍球場暴力事件。若於球賽期間,球員/領隊因打架/襲擊他人,賽會有權即時取消該隊或該球員之參賽資格,直至該季度賽事完結為止,並考慮接受或不接受該球員日後參與賽事資格。賽會於必要時會將打架/暴力事件交由警方處理。賽會亦會保留一切追究權利及追討任何損失或賠償

5.2在同一場比賽中,同一球員第二次被判反運動道德犯規,該球員會被取消當場比賽資格並需即時離場,該違規球員亦會被罰於下場賽事停賽 1 


6賽會提供

1) 籃球

2) 專業裁判

3) 電子計時及計分

4) 職業水平之統計

5) 輕擦鞋底濕布及職業籃球聯賽專用鞋底吸塵毯(只供季後賽使用)

6) 號碼球衣 (借用球隊每次須向賽會即場繳付港幣100元之清潔費用)

7) 專業籃球戰術板供球隊作現場比賽之用

 

7抗議及投訴

7.1賽會不設上訴,一切賽果及決定均以當場裁判的最後決定為準

7.2如球隊對比賽有任何投訴,領隊可以於比賽後兩天內以書面通知方式電郵至info@champsports.com.hk,向賽會提出申訴


8改期

8.1由於康文署已於較早前把原過往三十天前預訂康體設施的安排將縮短至十天,因此,賽會將每次於聯賽網頁「賽事時間表」公佈兩至三週賽程,但有關賽事地點將列為「to be confirmed」及部分賽事時間將列為「下午3時至晚上11時內」,直至確定租用場地後,賽會將更新及公佈確實賽事地點及時間於聯賽網頁「賽事時間表」

8.2倘若比賽場地預訂額滿,賽會將於開賽前7-9天通知有關球隊取消及另行安排賽程

8.3如球隊需於某月份請假,必須在該月份第一天之三十天或之前以電郵方式通知賽會,以便編排賽程。即球隊必須於一月或之前通知本會二月未能作賽的日子,如此類推

8.4賽會公佈賽程後(有「to be confirmed」內容亦視為已公佈賽程),賽程將不能更改。如有合理更改理由,球隊須以電郵方式通知賽會,若得到賽會核準,提出申請的球隊需支付手續費HK$500

8.5若開賽前3小時天文台仍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又或場地不適合作賽,則當日所有賽事取消,賽會將另行安排補賽日期;若開賽前少於3小時天文台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又或場地不適合作賽,賽會將另行安排補賽日期,賽會並不會向已到達場地的球員/球隊作出任何賠償(如交通費)

8.6若因特殊情況,本會有權通知各球隊改期作賽或另作編排,如在比賽途中發生特殊情況,球賽繼續與否得由當場球証或賽會全權決定


9其他注意事項

9.1各球隊/球員必需於開賽前30分鐘到場向賽會報到及準備作賽。在預定比賽時間7分鐘之後,球隊沒有到場或不足5名球員能立即上場比賽,即視為自動棄權

9.2各隊球員必須於其第一次出賽當天向賽會出示其身份証正本及按賽會指示拍下個人球員照,以核賽身份

9.3如賽事因場地時間結束,賽事將以當時比分作為賽果

9.4若因時間所限,賽會將不會賦予暫停時間,但會按照球例讓在比賽最後兩分鐘要求暫停的球隊在前場發球

9.5球隊必須根據賽程表上賽會所預定球衣顏色作賽。若球隊未能以預定球衣顏色作賽,球隊必須於比賽日期前7天通知賽會,以便賽會通知對賽球隊作出相應安排。若球隊並無根據賽程表上賽會所預定球衣顏色作賽和/或個別球員穿著被賽會視為不合適服裝出賽,賽會有權即場宣判該球隊/球員當場棄權和/或取消該球隊/球員當場比賽資格

9.6賽會不設有為球隊/球員/同行親友/其他觀眾購買意外保險或任何種類之保險。因此,各球隊/球員/同行親友/其他觀眾及任何逮屬球隊或隨隊人員在比賽期間意外受傷,賽會一概不需負責

9.7若球員或在場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員、隨隊人員、同行親友或觀眾牽涉打架,賽會會立即聯絡警方,由警方跟進及處理打架傷人事件。賽會亦會即時取消涉及打架球員之參賽資格,直至該季度賽事完結為止,並考慮接受或不接受該球員日後參與賽事資格,而不作另行通知。牽涉打架球隊亦需要立即停賽,並經由賽會處分後再作安排。賽會絕不會對打架球隊作出任何賠償(包括發還參賽費),同時亦會保留一切向打架球隊追究權利及追討任何損失或賠償

9.8如球隊因參加本賽會所舉辦之任何比賽而招致或導致任何人(包括第三者)於金錢、意外受傷或其他物質損失,本賽會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

9.9參賽球隊於報名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後要求退出賽事,賽會將不會發還報名費及保證金

9.10影片、相片或任何視像、電子、數碼等設備,僅只供比賽結束後讓參賽球隊作內部教育(訓練)或檢討。未經本賽會事前以書面同意,不可將此等內容作出任何或部分的修改、翻版、儲存於檢索系統、傳送、複製、廣播、分發、下載、上傳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作商業或公共用途

9.11 本會只接受已參加本聯賽之球隊的領隊或球員的任何意見或投訴,若非本聯賽之參加者,本會將一概不會作出任何回覆。

9.12 賽會保留隨時任何校正、修改或修正此賽制及章程的權力,並在適當的時候作出更新,或加入注意事項而不作另行通知。所有參賽之球隊及球員即表示接受本賽會最新賽制及章程的約束

 

*上述賽制及章程更新於2019121515:56:00*